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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来源:和讯崔晨     时间:2023-05-08 16:19:16


【资料图】

两部门: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其中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收集、使用、处理客户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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